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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2025-04-28 16:32:00

原标题:用法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安全生产贯穿于个人、企业、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全过程,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随着时代进步,人们对安全与健康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安全生产的本质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然而,令人痛心的是,许多本可避免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温猝死、过劳死等情况时有出现,严重威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还极易引发社会矛盾与风险。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人民健康,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了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建筑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支撑,以安全生产标准为技术依托的多层次、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并且随着形势的变化在持续修订完善之中。此外,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安全生产治理,批准加入《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等多项国际公约,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

法律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安全生产尤其如此。近年来,我国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地。但不容忽视的是,现实中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等悲剧仍时有发生。而在这些惨痛事故背后,暴露出部分经营者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意识淡薄,甚至为追求利润不惜铤而走险。据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多是由内因造成的,90%以上煤矿事故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时刻认识到“安全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是最大的效益”,将法治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尤其是在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当下,安全生产的范畴已从传统的煤矿、建筑等高危行业,扩展到民生服务、平台经济、跨境项目等领域,受影响对象也从工人延伸至服务对象甚至广大消费者,范围也从国内拓展到境外。因此,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政策法律体系的要求,统筹生产与安全,确保政策法规落实到位,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中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强化监管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度高以及典型事故背后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细化执法事项目录,明确执法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和法律依据,督促企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同时,要紧盯暑期、汛期、严寒天气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进一步加强防范,可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特定的、强制性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

科技支撑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无论是经营主体还是监管部门,都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效果。随着人工智能和数字化在工作中广泛使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办公场所、工作范围与时间的科学界定,规范算法伦理,确保智能向善,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在生产方面,加快全面应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技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并加快构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等;在执法方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发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智能辨识提醒系统和装备,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和预警防控为特征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非现场执法工作方式,提高检查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安全生产是一项没有终点的工作,不得有丝毫麻痹大意。唯有以法律的刚性约束为基石、以科技的创新应用为支撑、以社会共治为保障,方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为人民群众筑牢生命财产的安全屏障。

(张永理,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新疆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