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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客新闻,德国一名女教师请病假长达16年,并持续领取工资,总额累计约100万欧元。近日,她因雇主提出需提供患病证明的要求,将对方告上法庭。
由于德国隐私保护政策,该教师身份未公开。她于2009年首次以心理健康问题为由申请病假,具体病情未披露。在随后的16年中,她多次延长病假,同时一直全额领取德国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教育部门发放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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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许多州的教师被纳入“Beamte”(公务员)体系,享受优厚福利待遇,其中包括病假期内无限期领取全额工资的权利。以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为例,教师月薪高达6174欧元(约合人民币5.2万元)。该教师16年病假期间的总收入约为10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838万元)。
当地教育部门对其长期病假提出质疑,并要求她接受体检以核实病情。该教师拒绝这一要求,并向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雇主的做法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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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上诉,裁定若其希望继续休病假,则必须接受体检以证明病情。此外,她还需承担2500欧元(约合人民币2.1万元)的诉讼费用。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